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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 Antonio (anton), 信区: CL
标 题: [合集]案例分析--共同犯罪
发信站: 荔园晨风BBS站 (Fri May 7 23:27:05 2004), 站内信件
Antonio (anton) 于Wed May 5 17:34:38 2004提到:
甲想走私淫秽物品、乙想走私香烟,但均钱不够,无法租船。某日,两人偶遇,一
拍即合:各出一半儿钱租船,同时、同船走私各自的货物。后两人因此次走私被起
诉。
问:1, 是否是共同犯罪?2,各订什么罪
kingkentment (qiang) 于Wed May 5 18:35:10 2004提到:
这个不是共同犯罪。
Antonio (anton) 于Wed May 5 22:12:24 2004提到:
理由呢?
共同犯罪它有三项构成要件:
1,共同故意
2,共同行为
3,事先无同谋
但是共同犯罪的客体是不是需要一样呢?
这个不是共同犯罪。
Dreamzyb (只因爱你而活着) 于Wed May 5 23:05:57 2004提到:
同时实施犯罪,但是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的,不是故意犯罪。
如甲乙同时对丙实施暴力,甲的目的是抢劫,乙的目的是抢劫,那就不是共同犯罪,
而应分别定罪。
同样,这里甲乙应当分别定走私淫秽物品罪和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。
ccring (cc) 于Thu May 6 18:50:05 2004提到:
结论完全同意,但是原因不太赞同~
~~~~~~~~~~~~`应该不是共同犯罪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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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怎么能说明他们的犯罪故意不同呢?只能说是他们事先无共谋而已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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