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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 nongfuwater (裸言), 信区: SZULibrary
标  题: 对图书馆“清理书柜”规则的抗议
发信站: 荔园晨风BBS站 (2004年12月29日13:47:18 星期三), 站内信件

   图书馆定期对书柜清理是很必要的,我很赞成这种做法,这样可以避免公共资产的过度
使用,维护公共的福利。所以我得承认图书馆的主官目的是好的,但是对图书馆的规定我
要表示严厉抗议。原因如下
  图书馆有关规定:放在的书柜的东西不允许过夜,图书馆有权清理个人财务并不负责财
务的包管。实际执法过程中也就是, 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在读者不知情的情况下
,用非常手段将锁子撬开,取走读者个人财物,由此导致财务的损失图书馆不负任何责任
  图书馆的“免责条款”从道理是讲不通的!还记得前一段时间讨论的公共交通违规人员
“撞死白撞”讨论,这样的恶法最终因为广泛的抨击而没有正式出台。可以理解“小偷有
罪,但罪不致死”。图书馆的“免责条款”侵犯了个人私权,一时不尊重个人的隐私,在
对方还没有取得必要反应的前提下,撬锁开柜。二是侵犯他人的私人财产权,图书馆不
能因为没收合理就可以对财务任意处置
  要补充的是,图书馆的规则有明显的不合理性:一张布告并不能起到读者对公告内容的
足够理解和重视,而且布告由于张贴的地点和方式不同并不一定起到公告的作用。如果有
人提醒或警告,我想不会有那么多带锁过夜的柜子,图书馆因该给读者类似通知的警告,
我想没有理由不被接受,也就会有那么多埋怨。
   严格的法律不是最无情的法律,而相反是最讲人情的法律。希望管理员认真斟酌,修
改不合理的地方,利你利我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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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 来源:·荔园晨风BBS站 bbs.szu.edu.cn·[FROM: 192.168.29.17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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