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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 pettor (广岛之恋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[合集]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发信站: 荔园晨风BBS站 (2005年05月04日23:31:48 星期三), 站内信件

☆   1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YaoCore (aaaaaaaaaaaa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17:53 星期一

发信人: adamsmith (斯密), 信区: SZULibrary
标  题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
发信站: 荔园晨风BBS站 (2005年05月02日11:59:33 星期一), 站内信件

尊敬的章校长:
    你好!
    我首先向你表示我无比崇高的敬意,深大最近的改变让每个深大人都看到了美
丽的希望!
    我是怀着沮丧而又激动的心情向你倾诉的,希望自己今天碰到的倒霉事,会因
我的牢骚而让其他的同学们不再碰到。
    事情是这样的,我今天晚上在图书馆看书,因为贪婪多看了会书,等到图书馆
关馆音乐响起时,才急急忙忙收拾了书就走。没想到忙中出错拿了一本未借的书,
结果被扣押图书证两个月!因我上次曾经因为上课时急急忙忙的也被抓过一次被扣
了两个礼拜,保安说,第二次扣两个月,第三次就要通报批评了!!!实在是严厉
的惩罚。
    由于我是一个整天泡馆的人,图书证对我来说非常重要,没有它,我不能借书
写论文,不能进保留本室(那里有更多我喜欢看的书),而且两个月的时间,那时
我就要英语考试还有期末考了,也要频繁地去图书馆复习,没有了图书证我会有一
大堆的麻烦!
    我回到宿舍向舍友诉苦,大家讨论了下这件事,认为过于严厉的惩罚并不合理
,理由如下:
    1、图书馆的警报装置在事实上是起不了防盗窃作用的。
    第一,大学生素质本身不错,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都是好学生,绝对不会做这些
事的。
    第二,目的性不强。贪图钱财的人不会偷书,因为卖不了几个钱。爱书如命又
没钱买书的人,这样的学生往往本身的素质是不会差的。除了极端少数的人素质差
又因为看到自己很喜欢的书就想占为己有而偷书。
    第三,真要偷的话,警报系统恐怕对他们无可奈何,学过高中物理的人都知道
,只要将书上的磁条除去,警报系统等于没有!
    2、这样的规则将主要在误带书的学生身上起作用。是否值得?
    第一,认为可以起到教育作用,警告其不再犯相同错误。如果牛顿在这里的话
,想必他是第一给通告批评的。因为他连表都当蛋吃了。一个人在这些并无关紧要
的事情上犯些疏忽,是否真不可原谅?一个在每一件琐事上都斤斤计较的人,就是
我们社会需要的人才吗?
第二,客观上,在大学四年这么长的时间里,如果经常泡馆或借书的话,犯这样的
三个错误,其实是难以避免的。所以真要做个统计,恐怕抓到的基本都是喜欢看书
的书痴。所以结果就会是,越是喜欢看书的人,就越有可能被惩罚。请问图书馆,
这是你所希望看到的吗?
第三,既然有警报系统,那么误带的书就全部能够拿回。学校是个育人的圣殿,不
是粗俗赚钱的地方。完全没必要因为书会流失而大动干戈。应以学生为本,多为学
生的方便着想,即使惜牺牲几本书也值得的!人是目的,不是手段。不要本末倒置
,把书看得重要过人。因为几本书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3、学校是国家人才的摇篮。她所培养的人才,不仅要有过硬的本领和渊博的知识
,美德也是不可少的。一个学校的校风和她的学习、生活的环境会最大程度上影响
一个学生的成长。一个对学生有着宽容之心和关怀之情的学校,她所培育出来的学
生,在社会上也会是宽宏待、热爱社会的人。
    故,我们真挚地愿望,学校领导无论在哪方面都能取消严厉的惩罚,而代之以
宽宏的心和浓浓的关怀!
    此致
敬礼!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法学院
03级学生
*


☆   2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pine (我爱猪猪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26:21 星期一

抗议无效
维持原判



☆   3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YaoCore (aaaaaaaaaaaa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29:19 星期一

同意,我觉得列出的理由简直是乱扯



☆   4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BECKHAM (工程仔&像曼联一样积极向前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33:21 星期一

当道德约束不到的时候,就只有靠其他手段了。。。

假设图书馆没有图书警报系统,你敢说每个和你一样由于“大懵”把图书拿出馆的
人都把书自动归还?




☆   5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UPSON (云南种玫瑰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35:50 星期一


   re

   自己不遵守规则还好意思说人家规则不对

   你不见这一万多人中,有多少人会经常带错书出来的?

   我四年就没有发生一次




☆   6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YaoCore (aaaaaaaaaaaa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37:42 星期一

呵呵,还两次了,要么只能说他是书呆子,要么rpwt



☆   7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Ssmile (嘻嘻哈哈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39:33 星期一


  我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烂的理由。




☆   8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sukeen (不要笑我帅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Mon May  2 12:43:21 2005

我也有过一次~~~,也是不小心拿出来的~



☆   9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yurou (雨柔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53:21 星期一

刚才仔细看了下,其实ta本意不是不要这个警报系统,而是说惩罚措施太严重了。



☆  10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yurou (雨柔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54:18 星期一

其实图书馆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的。比如那个不小心把图给弄丢了,赔的钱也太多了




☆  11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pine (我爱猪猪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54:36 星期一

居然真的发到章校长邮箱去了
难为章校长,还要为这样的事劳心劳力,唉!



☆  12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milaini (天才不二殿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55:42 星期一


ctrl+c--joke




☆  13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puzzywalker (背负着黑色的翅膀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56:21 星期一

这个家伙……
自称爱书如此,非看不可。罚他一个星期不能进馆还不够痛苦,
还不能吸取教训,倒来这里赖人家管得他严了。
图书馆也没有严到迟两分钟出门就把人锁在里面一晚吧?
就这样匆忙东西也不检查一下就跑么?
这一回是误带图书
万一下一回捡走了别人的物品又给拦在门口,
不知道此公又会如何痛骂警卫不近人情了——
“只不过是不小心拿了人家的东西嘛
又不是有意的。难道图书馆的警卫以为图书馆里会有人偷东西么!!
章校长啊!!主持公道啊!!”
云云…………



☆  14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Market (饭堂的人你丫的就是饭桶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56:30 星期一

如果图书馆有一本比较老的现在绝版的书,而市面上很难买到的话,在惩罚措施很轻得
情况下, 我会把书留下来,然后去图书馆赔钱
还有书弄丢了可以去买一本加十块钱就行了,不一定按照他的价格赔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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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 puzzywalker (背负着黑色的翅膀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57:35 星期一

让你有小心保管图书的物质激励条件么………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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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 puzzywalker (背负着黑色的翅膀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58:32 星期一

我以前试过弄丢,买回同版的就可以了。




☆  17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atonga (阿桶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2:59:05 星期一

第三,真要偷的话,警报系统恐怕对他们无可奈何,学过高中物理的人都知道
,只要将书上的磁条除去,警报系统等于没有!
听说好象在本子的侧面那里还加了东西哦,不过我倒是觉得可以从窗口那里丢下去,哈哈


☆  18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Market (饭堂的人你丫的就是饭桶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3:01:25 星期一

但是有发黄的又比较有价值的书现在很难买到啊



☆  19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yurou (雨柔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3:05:32 星期一

果有头脑哦。Market。。。。。。



☆  20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寄信人: puzzywalker (背负着黑色的翅膀)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3:06:34 星期一
来  源: 192.168.36.171

对啊,不过这些书现在的价就不是一块几毛了,要赔的话

呵呵,很贵的哦

所以,借到这些书的同学,千万小心保管哪!!
不然丢了的话,又要长篇大论去向校长愤愤投诉恨恨痛斥号哭申诉
严厉批评怒声指责血泪控诉图书馆不以学生利益为重,巧立名目剥削大家了




☆  21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Market (饭堂的人你丫的就是饭桶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3:08:53 星期一

很多人只找图书馆原因,也要找找我们自己的原因.很多的素质实在太低了,图书馆的每
一本习题书都遭受了某些人的黑手!!



☆  22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yurou (雨柔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3:11:05 星期一

这个要re,这些人简直是社会的败类。



☆  23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sunpower (天佑我的爱人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3:43:08 星期一

搞笑




☆  24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nsd (nsd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Mon May  2 14:35:26 2005

个人认为,真正偷书的人不会走大门经过那报警器




☆  25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suso (suso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Mon May  2 15:06:41 2005

我也认为惩罚的过于严厉。 两个星期是什么概念?就是一个月不使用 图书馆的功能阿!
对于那些书痴——深大的栋梁之材简直来说是判了无期徒刑!说的有点夸大,但感受却
如此,强烈建议取消,而换换一种惩罚方式 !



☆  26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pipposun ([寓言&童话]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5:07:51 星期一

这种情况我觉得处罚就的确太轻了
我就知道有人把一本很老的外面买不到的绝版书借出去,
故意不还,留做自己的
罚款的时候,厚厚一本书原价只有2、3元

结果图书馆里只能在保留本室看到这本书了

所以我觉得图书馆应该对于不同价值和年代的书,
区分处罚条例,对外面绝版的书要处罚几十倍才行,
不然会被很多人钻空子

所谓道德素质问题,有时候,谁都说不清楚




☆  27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UPSON (云南种玫瑰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5:10:51 星期一


   re,谁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?

   当然,搞出人命的时候,大家都认为不是故意的






☆  28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cgj (潜水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5:13:12 星期一

暈~~沒有圖書証不能借别人的进去咩?。。。。



☆  29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nak (ghf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5:14:52 星期一


感觉这个是你自己的责任.谁让你这么粗心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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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 TMOC (盾是无言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5:29:54 星期一

支持!!!
理由列得还可以。
这种惩罚实在不行。
这种惩罚表明:人之初,性本恶!
系统响了,把书拿走就行了,何必扣证呢;深大万多人,误拿者屈指,何必重惩呢;
什么不扣,为何扣证,让人非借同学的证进馆不可呢。
别太过份了,人定出来的规则,所谓“过犹不及”!“我他妈的就偷书”可怎办呢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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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 jiffies (近视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5:48:37 星期一

没这么严重吧,向同学借个借书证先用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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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 Ssmile (嘻嘻哈哈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7:29:07 星期一


    既然知道这类书籍珍贵,所以应该倍加珍惜,弄丢了,就得加倍赔偿。
    如果你说你不是有意的,那又有谁是有意的呢?难道还有人故意把书丢掉,
    岂不是吃饱了饭找不着事做。
    再说一般比较新的书籍都可以买的到,如果掉了,买本同样的+10元就可以了,
    如果你偏要花3~4倍的钱赔偿,那是你自找的。
    不是有些同学常抱怨:明明在网上查到有某本书,可是找了很久又找不到,
    这就有可能是某些同学“不是有意”把书掉了的结果。
    所以,我赞成图书馆的这种做法。




☆  33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Ssmile (嘻嘻哈哈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7:33:55 星期一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你白痴啊,两个星期=一个月?:
对于那些书痴——深大的栋梁之材简直来说是判了无期徒刑!说的有点夸大,但感受却



☆  34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YaoCore (aaaaaaaaaaaa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17:36:27 星期一

ft
这种人还称得上说栋梁啊?



☆  35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youhao (追风的火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21:38:24 星期一

扣图书证的做法是在可恶,



☆  36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MAX (原来还在...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22:05:35 星期一

连这些事也好意思拿出来说,真以为章校长闲过头了吗?!?!

有许多事最好先从自身出发,不要老想着改变环境去适应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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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 puzzywalker (背负着黑色的翅膀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22:36:58 星期一

不能因为你是什么书痴就可以“窃书不能算偷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原来你认为应该制定一个要惩罚万多人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图书馆条例才是必要可取的??
~~~~~~~~~~~~~~~~~~~~~对于不尊重图书馆条例有可能损毁图书的人不扣证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以示警示,那还能怎么做?扣钱?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对使用图书如此不慎的人就应该限制一下他用书的自由。



☆  38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puzzywalker (背负着黑色的翅膀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22:39:37 星期一


对读书人而言……窃书不能算偷?,栋梁之材难道还一天到晚不知吸取教训,
成天把未借的书误带出去这么粗心草率么?




☆  39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faster (狸猫换太子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22:40:53 星期一

21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——人才
而不是所谓的书痴




☆  40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youhao (追风的火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22:45:05 星期一

我觉的可用其他的办法代替这样的惩罚。剥夺读书的权利太绝了,少人文关怀。



☆  41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Hyena (Hyena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22:55:34 星期一

难怪是学法学的。

你说学过高中物理的都知道,只要把磁条撕了就可以了?

那只能说你没有学过高中物理,或者年一 不等现在图书馆书的着磁原理。它是着在书脊

或者是整本书上的。

而不是你所说的那条形码上的。

不要老是套用“学过※※都知道”,那往往是没有学过的人才说的话,更显得你的无知。




☆  42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Ssmile (嘻嘻哈哈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23:07:34 星期一


   看来你只会纸上谈兵,难道你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?
   谁剥夺你读书的权利了,难道你不会向朋友借证用用先。
   再说,这么大的人了,做事大大咧咧的,有了第一次的教训,还不吸取,
   明知再犯的严重性,偏要重蹈覆辙,这只能说明你根本没把图书馆规则当回事。
   “窃书不能算偷”?难道你是孔乙己?




☆  43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xxyy (calco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23:25:57 星期一

我有时也觉得图书馆的确管理有待完善
不过我从不犯这种低级错误
我已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,
每次出那个防盗门前都要摸摸书包
还有,不要什么事都找校长


☆  44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ppbird (putao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3日17:00:26 星期二

理由太天真了。俗话说得好“好事不过三”,你屡教不改,也够“倔强了”。
不过老实说,惩罚是太严重了点。


☆  43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xxyy (calco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2日23:25:57 星期一

我有时也觉得图书馆的确管理有待完善
不过我从不犯这种低级错误
我已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,
每次出那个防盗门前都要摸摸书包
还有,不要什么事都找校长


☆  44 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 我是分割线 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☆
发信人: ppbird (putao), 信区: Student
标  题: Re: 向章校长抗议图书管服务规则(转载)
时  间: 2005年05月03日17:00:26 星期二

理由太天真了。俗话说得好“好事不过三”,你屡教不改,也够“倔强了”。
不过老实说,惩罚是太严重了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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