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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 Delphi (古都·神殿·太阳神), 信区: Military
标  题: 七七事变(6)
发信站: 荔园晨风BBS站 (Sun Jul  7 18:31:26 2002), 转信

二十日又据报告:
  (一)日军连日向我内地源源输送,截至二十一日止。集结平津间日军已达两
万人,军需机弹甚伙,正忙于配备布置,我为防卫御侮,一切布置有相当把握,地
方治安可保无虞。
  (二)津讯:二十一日午十一时许,日兵车一列续由榆关抵津,共有三十二节
车,士兵数百名。据闻二十一日晨所到之日军,系属第十九师团云。日铁甲车三辆
,二十一日下午一时半由津总站开往丰台,日军二十一日午十二时许由津开专车一
列,共有五节,有官佐数人赴丰台。驻丰台日军系四十旅团山下全部,计鲤登七十
七,野村七十九,南雷七十八,加藤二十,冈崎二十八,细川二十六,共六联队。

  二十二日,我方三十七师冯治安部已向后撤退,但日兵不但不撤,且军队将继
增加。当日上午十一时,由榆关复开来军用车一列抵天津。芦沟桥大井村一带也增
加炮兵多名!从日军这种背约的行为看来,和平前途实在希望还微。
  和平折冲的经过
  芦沟桥事件爆发的当日,日参谋和知武官今井在平访秦德纯。秦向和知质问两
点:一,日军此次行动,对整个冀察所发,抑对芦沟桥局部而动?二,日军是否将
照丰台旧案、拟占据芦沟桥?和知答:一,系偶然事件,非对整个冀察行动;二,
无占据芦沟桥意。秦当表示,希望此事不致扩大,必日军撤退恢复未冲突以前状态
后,始进行谈判。和知谓须向田代请示后再决定。日方要求我军撤退,秦答不可能
,又要求撤退后组特种保安队维持治安,秦亦答不可能,惟允城墙上我军一部撤下
,一部维持治安。--这就是芦沟桥事件爆发后的中日第一次谈判。
  同日我外交部也派亚洲司第一科长董道宁赴日本大使馆,提出口头抗议。略谓
:"据我方所得报告,此次事件之责任,不在我方,显系日军挑衅。本人奉命向贵
使馆严重抗议,并声明保留一切合法要求,立即制止一切军事行动,并令驻屯军代
表与冀察政委会所派人员,速急根据正确事实,立谋和平解决,藉免事态之扩大"
。日使馆参事日高信六郎当即表示,日本对此项事件无意扩大,深信不致恶化,并
允将我方制止军事行动等要求,立即电知驻屯军。
  天津方面也因在平谈判无结果,津公安局长李文田乃在津与日军部进行折冲。

  九日下午四时半,日大使馆参事日高,也至我外交部访问外次陈介。日高将日
军在芦沟桥事件有详细陈述,陈介对责任各点也有所说明,大致与外交部九日向日
大使馆口头抗议,意见相同。但当日北平方面电讯有说:"芦沟桥事件经一再斡旋
,至九……晨三时始有结果,四时决定双方同时撤退芦沟桥的部队,该处防务交由
石友三之保安队接防。"
  石友三部接防后,日军又背信向我进攻,故我外交部于十日下午复将抗议各点
以书面正式送交日大使馆,同时并派定人员即日北上,协助地方当局办理交涉。日
参事官日高同日十一时也赴我外交部谒王外长,先谈汕头事件,旋提芦沟桥事件。
双方表示希望早日和平解决,不得再有任何扩大事态之行为。
  谈判虽继续举行,但显无甚结果,且日方又源源增兵,绝无诚意,故宋哲元于
十一日由鲁抵津,而当日下午三时,中日双方又曾在平用口头议定再度撤兵的办法
。午后四时,日本大使馆日高参事,也至外交部访陈次长,谈芦沟桥事件,各就所
得不同之报告,相互辩论,后陈次长列举日方最近向平津增兵之事实,谓显与日本
国内外当局不愿事态扩大之声言完全相反,要求迅电日政府制止日方军事行动,俾
芦沟桥事件得以和平解决。日高称:"中国中央军队目下有向北移动之消息,日方
对此甚感不安。"陈答:"深信中国军队,并无向日军挑战之意思,但对于任何外国
任意增兵来华侵略中国领土主权,殊难容忍,自不得不作正当之防卫,深望日本当
局翻然反省,勿陷中日国交于危险之状态,"日高亦以为然,谈至五时半始兴辞而
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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